供销合作社历史悠久,覆盖城乡,业态多元,在发展过程中形成的社有资产既是为农服务的载体和经济基础,又是供销合作社生存和发展的依托和条件。社有资产是由供销社拥有并控制的各种形式的资产,虽然其中包括各级政府的无偿划拨或财政补助等,但与国有资产相比,在来源、权属、性质等方面有着特殊的不同之处。
社有资产的基本含义
社有资产是供销合作社资产的简称。根据《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供销财字〔2020〕38号)第三条规定,社有资产是指供销合作社依法拥有或实际占有的各种形式的资产和权益,包括供销合作社本级社属资产,供销合作社对企业、事业单位、农民合作社等组织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以及其他依法认定为供销合作社所有的资产和权益。
社有资产的来源和构成
供销合作社最初起源于政府部门、工人、农民、行会、小商小贩及各种小微经济体自愿组织的合作社,通过政府投入、行政整合、社会主义改造、公私合营、内外调配、与国营商业的几分几合等方式,逐步形成相对固定的组织体系,供销合作社的资产也随着以上变革发生深刻变化。从历史上看,社有资产来源主要分以下五个部分。
?社员股金
社员以房屋、生产资料、商品、现金等形式入股,后逐步以原始股金形式体现,是供销合作社的最主要资产。随着供销合作社的快速发展,私人入社资产在供销合作社资产中的比重迅速下降,1952年社员股金占全国供销合作社流动资金的一半以上,到1986年下降到6%左右。上世纪末本世纪初,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对原始社员股金进行了一次较彻底的清退,供销合作社资产中的私人资产几乎完全退出。
?国家支持
计划经济时期,作为农村商品流通的主渠道和农村市场的主导力量,供销合作社在农资、棉花及其他重要农副产品、烟花竹等商品经营上,享受了国家的特殊政策。改革开放以来,各级政府也注重发挥供销社为农服务的优势作用,给予了相关财政资金支持,形成了供销社的一部分资产。
?经营积累
供销合作社从最初就实行公积金制度,充分发挥了供销合作社的群体优势,办成许多单个合作社难以创办的事业,建设许多区域性生产生活设施,开拓完善许多供销合作社行业,形成了巨量的社有资产。客观地说,这些积累中,既有供销合作社的经营利润,也有几代职工的贡献,更包含了政府对供销合作社公积金制度的支持和让利。
?改革红利
数十年来,国家多次推动供销合作社改革,每次改革都帮助供销合作社解决了大量困难,减轻了供销合作社许多负担,使供销合作社的社有资产更加坚实。比如近二十年来,随着政府不断改革,城市经营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供销合作社的资产得到巨大升值,这就是国家改革给我们带来的红利。
?债务减免
近二十年来,各地、各国有银行对供销合作社的历史债务进行了不同方式、不同程度的减免,从经济学意义上说,就是增加了供销合作社的净资产,也应该是社有资产的一种来源
主办单位: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 承办单位:海南省供销社合作联社办公室 网站地图
琼ICP备11001363号-2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19 琼公网安备:46000002000009号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98—65201692
提供信息或意见和建议。请惠赐E-mail至690490833@qq.com